谷寿夫临刑前作诗悔罪

知识扩展   更新时间:2024-03-29 00:09:37

……根据国际《海牙陆战条例》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决战犯的有关条款,由石美瑜宣读了由叶在增执笔写的《对战犯谷寿夫之判决书》。

谷寿夫临刑前作诗悔罪

当他宣读到:“谷寿夫在南京作战期间,纵兵大肆杀害俘虏及非战斗人员,并强奸妇女和抢劫破坏财产,众证确凿,罪行恶劣!凡此种种,不仅为人类文明之重大污点,即揍其心术之险恶,手段之毒辣,贻害之惨烈,亦属无可矜全,应予科处极刑,以昭炯戒”时,台下的中外记者和听众全体起立,报以暴风雨般的掌声,感谢为中国人民与人类和平伸张正义的法官们!

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的人,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最重。尽管谷寿夫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一天,但真正成为现实,他已经吓得魂不守舍,面无人色,浑身战战兢兢,两脚发软,由两个法警半搀半推押出法庭。

几天后,谷寿夫从一场恶梦中清醒过来,要求见看守所所长文瑞华,在一号囚室他向文瑞华一鞠躬,哀求说:

“恳望所长先生给我解除手铐,一个小时之后再给我戴上。同时恳望给我剪刀和针线。”

文瑞华不解地问:“你想干什么?”

“我想写首诗,留给我的妻子清子女士;想缝制一只小布袋,装上我的头发和指甲,也留给我的妻子。”谷寿夫说,“用头发和指甲作永别物,是我们日本人的传统习俗。”

文瑞华望了望两眼浮肿的谷寿夫,满足了他的要求。

谷寿夫坐在床沿上,用一块硬纸板垫在膝盖上,写了以《赠清子》为题的四句诗:

樱花开时我丧命,痛留妻室哭夫君。

愿献此身化淤积,中国不再恨日本。

这个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,最终还是在铁的事实面前认罪伏法,希望以他的死来消除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。

(摘自黄鹤逸著《东京大审判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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